
香港海上撤灰簡介
骨灰安放┃海上撤灰
火化後的骨灰安放在私人或政府墳場的骨灰安置所、或撒放在本署紀念花園等之外,在取得食物環境衞生署的批淮,亦可把骨灰撒放在本港海域內。
「海上撤灰」(下稱 「海葬」) 即是將亡者火化之骨灰再處理(研磨)後用「水溶性膠袋」盛裝,當船行駛至香港水域內指定的範圍,由家屬先對先行者告別祈福,再將骨灰伴隨鮮花及花瓣拋灑入海,於眾人默禱下目送沉入海中。
為什麼要推行海葬
由於傳統土葬佔地,骨灰龕位亦甚少循環再用,讓可供土葬用的墓地或骨灰龕場資源越來越少,長久而言對有限的土地資源所帶來的累積壓力比陽宅更甚。依靠新骨灰龕位的供應來處理骨灰,長遠而言並非可持續的方法。因此,政府推行綠色殯葬作為一種更環保及可持續處理先人骨灰的方式。

食環署海上撤灰宣傳單張 ( 圖片來源 : fehd.gov.hk )
自行安排船隻 / 免費海上撒灰渡輪服務
市民可以向食物環境衞生署(食環署)申請自行安排船隻把先人的骨灰撒在香港水域內3個指定的範圍,包括塔門以東[1]、東龍洲以東[2] 及 西博寮海峽以南[3]。如申請獲得批准,必須在食環署指定的時間、日期和地點將先人骨灰撒海。

三個指定海上撤灰地點 ( 圖片來源 : fehd.gov.hk )
除自行安排船隻前往上述地點外,食環署提供的免費渡輪服務進行海上撒灰,詳情如下:
班次 | 逢星期六出發(除公眾假期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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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時間 | 上午9時 |
登船及上岸地點 | 北角東渡輪碼頭 |
撒灰地點 | 東龍洲以東/西博寮海峽以南海域 |
每班處理的申請人數 | *25(每名申請人可帶同最多10位家屬上船,如有需要攜同更多人士出海, 可在申請時提出,由食環署按情況作適當安排) |
服務 | 渡輪上有禮儀師協助市民舉行簡單悼念儀式 |
如何申請海上撤灰
申請人可親自或委託授權人提出申請, 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「領取骨灰許可證」正本親身遞交往上述辦事處。
申請人亦可傳真或郵寄申請表格往上述辦事處,或於網上填寫電子表格及遞交申請,食物環境衞生署在接獲表格後將聯絡申請人及安排申請人遞交「領取骨灰許可證」正本。
申請時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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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在撒灰日期前最少10日向食環署提出申請。 |
申請人 |
申請人必須跟 「領取骨灰許可證」(即骨灰紙)內提及的領取骨灰人士為同一人。申請人可以書面授權他人代辦申請手續,獲授權人士在辦理申請時要出示授權書。 |
表格 |
申請在香港海域內將先人骨灰撒海 (FEHB198) |
所需文件 |
1.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; 2. 「領取骨灰許可證」(即骨灰紙)正本(不適用於仍存放在政府火葬場內的骨灰); 3. 先人香港身分證明文件副本。 |
遞交方式 |
申請人或獲授權人士可到任何一間「 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」辦理申請。 申請人如以電子表格、傳真/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表格,食環署接獲表格後將聯絡申請人,安排遞交「領取骨灰許可證」正本。 |
費用 |
申請撒灰費用全免。 |
處理申請的時間 |
食環署一般可於收到申請起計5個工作日內批核。 |